论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的双重功能
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具有主体地位和制度平台的双重功能。在实践中,主体地位表现为“与人民政协的协商”,制度性平台的作用表现为“在人民政协的协商”,同时,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具有的双重功能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这双重功能是中共老一辈领导人的科学设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继续坚持和发扬光大,它顺应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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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 (1), p.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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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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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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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具有主体地位和制度平台的双重功能。在实践中,主体地位表现为“与人民政协的协商”,制度性平台的作用表现为“在人民政协的协商”,同时,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具有的双重功能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这双重功能是中共老一辈领导人的科学设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继续坚持和发扬光大,它顺应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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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