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伊朗若干资产"案看国际法院的条约解释方法
伊朗诉美国的"伊朗若干资产"案中对管辖权的争议涉及双方对《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的解释.法院除了采取《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文本解释、上下文解释以及目的和宗旨解释等传统的条约解释方法外,还使用了"反向解释"的方法.由于涉案条约和争议事实的关联度极低,法院为了证明自身具有管辖权,便充分运用了各种解释方法,这使得本案在条约解释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但法院在解释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瑕疵,应对其作出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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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Vol.37 (3), p.6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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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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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伊朗诉美国的"伊朗若干资产"案中对管辖权的争议涉及双方对《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的解释.法院除了采取《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文本解释、上下文解释以及目的和宗旨解释等传统的条约解释方法外,还使用了"反向解释"的方法.由于涉案条约和争议事实的关联度极低,法院为了证明自身具有管辖权,便充分运用了各种解释方法,这使得本案在条约解释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但法院在解释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瑕疵,应对其作出客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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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5-462X |
DOI: | 10.3969/j.issn.2095-462X.2021.0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