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制年”活动为载体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创优
在民政部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安徽省分别将2012年、2013年确定为“规划政策创制年”和“政策创制推进年”,高位推进民政创制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编制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龙头,编制了老龄事业、综合防灾减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10件专项规划,在全省构建了“1+10”民政规划体系;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包括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扩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9份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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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中国民政 2013 (7), p.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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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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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在民政部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安徽省分别将2012年、2013年确定为“规划政策创制年”和“政策创制推进年”,高位推进民政创制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编制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龙头,编制了老龄事业、综合防灾减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10件专项规划,在全省构建了“1+10”民政规划体系;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包括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扩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9份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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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4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