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事务行政管理的实践与展望
在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制度体系下,建立高效协同的府院联动机制是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有力抓手,其核心是形成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的互动协作关系.深圳在破产改革中设立了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构建起符合破产办理特点和需求的"四位一体"破产办理体制,实践中已形成大量创新成果,但同时也需要解决破产审判与事务管理界限不清、府院之间存在观念差异、破产事务管理职能实施制度供给不足等现实问题.在未来破产事务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中,需要进一步夯实破产事务管理权的法治基础,准确定位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破产办理中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破产事务行政管理专业化、系统化、多元化发展,为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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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中国应用法学 2024 (1), p.10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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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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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在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制度体系下,建立高效协同的府院联动机制是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有力抓手,其核心是形成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的互动协作关系.深圳在破产改革中设立了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构建起符合破产办理特点和需求的"四位一体"破产办理体制,实践中已形成大量创新成果,但同时也需要解决破产审判与事务管理界限不清、府院之间存在观念差异、破产事务管理职能实施制度供给不足等现实问题.在未来破产事务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中,需要进一步夯实破产事务管理权的法治基础,准确定位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破产办理中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破产事务行政管理专业化、系统化、多元化发展,为建立完善的破产法律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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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6-322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