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补助准则下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创新的探究

2006年的政府补助准则已经施行11年,从现实情况和实务角度讲,已不适应当下的经济环境.因此,财政部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财办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以下称"新准则"),新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于2017年1月1日起未来适用.新准则与旧准则相对比变化较多,尤其体现在科研经费的会计处理方面,首先明确了政府补助的特点,强调了补助"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与"无偿性",再则在确认和计量方面新增了"其他收益"科目和"净额法"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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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中国经贸 2018 (17), p.115-117
1. Verfasser: 于青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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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2006年的政府补助准则已经施行11年,从现实情况和实务角度讲,已不适应当下的经济环境.因此,财政部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财办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以下称"新准则"),新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于2017年1月1日起未来适用.新准则与旧准则相对比变化较多,尤其体现在科研经费的会计处理方面,首先明确了政府补助的特点,强调了补助"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与"无偿性",再则在确认和计量方面新增了"其他收益"科目和"净额法"的核算方法,最后关于列报的变化体现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增"其他收益"报表项目,以此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中的政府补助情况.新准则的出台对科研经费常规业务工作带来了指导性规定,但它的学习必须结合更多的实务案例,更多实务分析的支持可以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选择做出正确的判断,本文结合实务就科研经费在新准则规定下的一系列变化进行探讨,举出实例,探讨创新.
ISSN:1009-9972
DOI:10.3969/j.issn.1009-9972.2018.1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