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事性有标记非极性对比焦点在“都”字句中的分布
一般主语位置上的施事在被焦点标记词“是”和范围副词“都”同指时,“是”“都”只能分现,不能同现,因为语言中存在着一个施事只能允许被凸显或强调“量性”和“施者”这两个信息成分中的一个的原则。在含总括副词“都”的主谓谓语句中,施事性成分不论是做大主语还是做小主语,都不能成为非极性对比焦点,这与周遍性成分具有焦点垄断性有关。在“把——都”句中,当“把”介引的受事不表任指时,“是”与“都”可以共现,其原因在于此时“都”的语义指向的是受事,而不是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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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 2007-06, Vol.5 (3), p.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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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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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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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一般主语位置上的施事在被焦点标记词“是”和范围副词“都”同指时,“是”“都”只能分现,不能同现,因为语言中存在着一个施事只能允许被凸显或强调“量性”和“施者”这两个信息成分中的一个的原则。在含总括副词“都”的主谓谓语句中,施事性成分不论是做大主语还是做小主语,都不能成为非极性对比焦点,这与周遍性成分具有焦点垄断性有关。在“把——都”句中,当“把”介引的受事不表任指时,“是”与“都”可以共现,其原因在于此时“都”的语义指向的是受事,而不是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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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1306 |
DOI: | 10.3969/j.issn.1672-1306.2007.0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