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双轨审查机制
通过对原法律委员会的继承与拓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蕴含了“立法审查—合宪性审查”双轨审查机制,以确保法律草案合宪性。尽管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并不是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但现行制度结构已经预留了合宪性审查介入立法过程的制度空间。在双轨审查机制中,立法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在宪法文本的“解释”基础、作出或回避宪法判断、消弭宪法争议方式以及程序形态等方面存在功能互补,并由此在法律草案合宪性问题上形成“制度功能分工”。在此基础上,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复合审查机制可以分为统一审议的前置性审查、合宪性审查的实质性审查以及表决的终局性审查三个层次。...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宜宾学院学报 2022-11, Vol.22 (11), p.1-13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通过对原法律委员会的继承与拓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蕴含了“立法审查—合宪性审查”双轨审查机制,以确保法律草案合宪性。尽管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并不是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但现行制度结构已经预留了合宪性审查介入立法过程的制度空间。在双轨审查机制中,立法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在宪法文本的“解释”基础、作出或回避宪法判断、消弭宪法争议方式以及程序形态等方面存在功能互补,并由此在法律草案合宪性问题上形成“制度功能分工”。在此基础上,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复合审查机制可以分为统一审议的前置性审查、合宪性审查的实质性审查以及表决的终局性审查三个层次。 |
---|---|
ISSN: | 1671-5365 |
DOI: | 10.19504/j.cnki.issn1671-5365.2022.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