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之《刑法修正案(九)》

2014年4月,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不仅要抓好国家传统安全领域建设,更应正视非传统安全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2015年8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着眼于国家安全形势的需要,增设了财产刑惩罚措施与预防犯罪前置性保护程序,提高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刑期。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控制非法间谍器材流通、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加大惩处腐败力度、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等领域发挥了《刑法修正案(九)》构筑国家安全体系的正向作用,为保障包括人民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行政与法 2016 (6), p.93-100
1. Verfasser: 刘黎明 刘航颖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Schlagworte: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2014年4月,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不仅要抓好国家传统安全领域建设,更应正视非传统安全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2015年8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着眼于国家安全形势的需要,增设了财产刑惩罚措施与预防犯罪前置性保护程序,提高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刑期。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控制非法间谍器材流通、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加大惩处腐败力度、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等领域发挥了《刑法修正案(九)》构筑国家安全体系的正向作用,为保障包括人民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
ISSN:1007-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