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法治化及对策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我国很多地方对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确立了立法后评估制度。但对于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中应由谁担任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构建、评估结论的应用等几个重点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作法和观点。我国的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需要进行理论建构和法治化: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作为地方立法评估的主体;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毖要性和实施状况作为评估要素:将评估结论作为一种重要立法事实性信息供立法机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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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学术交流 2016-04 (4), p.8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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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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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我国很多地方对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确立了立法后评估制度。但对于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中应由谁担任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构建、评估结论的应用等几个重点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作法和观点。我国的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需要进行理论建构和法治化: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作为地方立法评估的主体;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毖要性和实施状况作为评估要素:将评估结论作为一种重要立法事实性信息供立法机关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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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8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