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切实有效的反贿赂犯罪立法应当以行为主义法与经济学理论为指导.以对贿赂犯罪的充分认识和理解为前提。贿赂犯罪涉及行贿人和受贿双方人、社会公众以及国家等多方主体的一系列决策互动和博弈。贿赂犯罪具有行为的秘密性和交易的非对等性: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面临双重风险和信赖问题,同时存在相互依赖性和互惠倾向:双方各自都面临着两种困境,既有合作的空间又存在一定的对抗性:双方既追求利益最大化又存在报复心理;贿赂犯罪具有受害人的间接性和社会危害的模糊性。在发现贿赂犯罪的两种渠道中。内部自首比外部侦查更为有效。...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未来与发展 2015, Vol.39 (12), p.55-57
1. Verfasser: 余高能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Schlagworte: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切实有效的反贿赂犯罪立法应当以行为主义法与经济学理论为指导.以对贿赂犯罪的充分认识和理解为前提。贿赂犯罪涉及行贿人和受贿双方人、社会公众以及国家等多方主体的一系列决策互动和博弈。贿赂犯罪具有行为的秘密性和交易的非对等性: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面临双重风险和信赖问题,同时存在相互依赖性和互惠倾向:双方各自都面临着两种困境,既有合作的空间又存在一定的对抗性:双方既追求利益最大化又存在报复心理;贿赂犯罪具有受害人的间接性和社会危害的模糊性。在发现贿赂犯罪的两种渠道中。内部自首比外部侦查更为有效。
ISSN:1003-0166
DOI:10.3969/j.issn.1003-0166.2015.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