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地方环境立法:类型界分、深圳经验与雄安展望
回顾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的地方环境立法,可以发现其先后经历了缓慢起步、数量激增、瓶颈低质到新时代全面起步四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环境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从类型化的视角来看,仍存在执行型立法重复、滞后、虚化,填补型立法空间不足、认知偏差、特色不足和试验型立法技术不足、逆向选择、公众参与不够的问题。改革开放40年,深圳的地方环境立法可谓成绩斐然,分析其环境立法样态,可以总结出其执行型立法落地高效,填补型立法特色鲜明,试验型立法创新驱动力强、公众参与度高等立法经验。借鉴深圳经验,结合雄安新区发展定位及历史现实条件,可以对其环境立法做出地方环境制度“法典化”的形式设计,并以执行型环境规则设计为...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12, Vol.35 (6), p.64-73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回顾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的地方环境立法,可以发现其先后经历了缓慢起步、数量激增、瓶颈低质到新时代全面起步四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环境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从类型化的视角来看,仍存在执行型立法重复、滞后、虚化,填补型立法空间不足、认知偏差、特色不足和试验型立法技术不足、逆向选择、公众参与不够的问题。改革开放40年,深圳的地方环境立法可谓成绩斐然,分析其环境立法样态,可以总结出其执行型立法落地高效,填补型立法特色鲜明,试验型立法创新驱动力强、公众参与度高等立法经验。借鉴深圳经验,结合雄安新区发展定位及历史现实条件,可以对其环境立法做出地方环境制度“法典化”的形式设计,并以执行型环境规则设计为内容,佐以相应填补型环境制度创新为亮点,进而建立起完整高效的雄安新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体系。 |
---|---|
ISSN: | 1000-260X |
DOI: | 10.3969/j.issn.1000-260X.2018.06.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