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ADR对解决我国税务争议的借鉴

DF432; 基于税务争议所具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参与主体的特殊性和不对等性,以及传统行政复议在独立性上的局限和行政诉讼在周期、成本上的缺陷,导致现行税务争议出现低起诉率、高撤诉率的情况,不利于征纳关系的缓和与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基于中央与地方税权全面营改增后调整引发的税收管辖问题,以及在迈向现代税收国家转型中税务争议案件逐渐上升的现实,紧迫地对传统解决方式和新兴的替代性解决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美国司法ADR即司法附设ADR是通过法院附设调解、仲裁、诉前专业评估、微型审理、评审员裁决,以及配套的奖惩机制等多元化的方式应对税务争议特殊性的,对于我国践行税收法定推动税收法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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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商业研究 2018 (4), p.154-161
Hauptverfasser: 陈少英, 陈雷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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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DF432; 基于税务争议所具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参与主体的特殊性和不对等性,以及传统行政复议在独立性上的局限和行政诉讼在周期、成本上的缺陷,导致现行税务争议出现低起诉率、高撤诉率的情况,不利于征纳关系的缓和与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基于中央与地方税权全面营改增后调整引发的税收管辖问题,以及在迈向现代税收国家转型中税务争议案件逐渐上升的现实,紧迫地对传统解决方式和新兴的替代性解决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美国司法ADR即司法附设ADR是通过法院附设调解、仲裁、诉前专业评估、微型审理、评审员裁决,以及配套的奖惩机制等多元化的方式应对税务争议特殊性的,对于我国践行税收法定推动税收法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结合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诉调对接机制,对司法 ADR适用于税务争议进行理念重塑和效力保障,以应对社会转型中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诉求,进而推动财税法治的进程.
ISSN:1001-148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