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的立法完善

为了与“宽进”的市场准入制度相适应,贯彻国务院“严管”的基本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完成了政府监管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政府由实体监管到程序监管、被动举报监管到群众主动申报监管、行政处罚式监管到违信制裁监管的转变,并在多个省市及领域展开了实践,但是该制度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我国应当进一步具体完善各省市的企业信息公示操作规范,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信用制裁的相互配合,此外,我们还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以提升群众对企业监督的积极性。...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 Vol.30 (2), p.62-65
1. Verfasser: 王韫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Schlagworte: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为了与“宽进”的市场准入制度相适应,贯彻国务院“严管”的基本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完成了政府监管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政府由实体监管到程序监管、被动举报监管到群众主动申报监管、行政处罚式监管到违信制裁监管的转变,并在多个省市及领域展开了实践,但是该制度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我国应当进一步具体完善各省市的企业信息公示操作规范,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信用制裁的相互配合,此外,我们还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以提升群众对企业监督的积极性。
ISSN:167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