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绩效评估与问责体系构建

D63;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需要评估和问责体系为其提供制度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的价值标准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内容构成兼具组织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评估指标选择应从政治支持、信息透明度、可量化程度、评估目的、评估的开放性以及制度化水平等六个方面综合考量.“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问责机制包括公民参与的社会问责,基于政务运行管理的行政问责,面向项目评估的绩效问责等三个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评估与问责密切联系、互为条件,从确立以公众满意度为中心的评估问责导向、加强评估与问责的主体和内容的整合、完善评估问责的制度化建设等三个方面着力,推动两者之间的制度协同,形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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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0, Vol.34 (1), p.25-29
1. Verfasser: 杨国栋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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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D63;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需要评估和问责体系为其提供制度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的价值标准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内容构成兼具组织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评估指标选择应从政治支持、信息透明度、可量化程度、评估目的、评估的开放性以及制度化水平等六个方面综合考量.“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问责机制包括公民参与的社会问责,基于政务运行管理的行政问责,面向项目评估的绩效问责等三个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评估与问责密切联系、互为条件,从确立以公众满意度为中心的评估问责导向、加强评估与问责的主体和内容的整合、完善评估问责的制度化建设等三个方面着力,推动两者之间的制度协同,形成相互促进的互动态势.
ISSN:1673-9973
DOI:10.13411/j.cnki.sxsx.2020.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