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客体新论

按照传统的观点,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时,却遇到了问题,往往得出不同的结果.在对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范围的理解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法律设定的体现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客观事物.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与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关系客体不同于法律上的标的,人身可以成为法在系的客体,行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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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12, Vol.34 (6), p.55-59
1. Verfasser: 孙春伟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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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按照传统的观点,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时,却遇到了问题,往往得出不同的结果.在对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范围的理解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法律设定的体现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客观事物.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与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关系客体不同于法律上的标的,人身可以成为法在系的客体,行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ISSN:1004-8634
DOI:10.3969/j.issn.1004-8634.2005.0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