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管理体制研究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高校党的领导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本文通过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现状分析,提出“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党政职责分明的运行机制,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同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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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2-04 (4), p.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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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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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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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高校党的领导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本文通过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现状分析,提出“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党政职责分明的运行机制,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同行深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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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928X |
DOI: | 10.3969/j.issn.1009-928X.2012.04.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