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离与回归:审判中心视野下法院内设机构的职权整合——以内部权力的三元划分为基础

去司法行政化,让法院回归审判中心工作,一直是我国审判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心。法院职权由审判权、审判辅助权、司法行政权三部分构成,基于这一特性的职权划分及平衡是法院内设机构重构的根本前提。因而,法院内设机构的重构须以其职权三元性界定为逻辑起点,划分为司法行政部门、审判辅助部门与审判部门三种类型,并根据审判权的核心地位、司法行政权及审判辅助权的服从性与协助性特性,依效率原则、规范原则及平行模式对权责职进行重构。同时,要健全各职权的协调与制约机制,积极发挥法官会议的作用,使各类权力实现科学分工协调与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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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12, Vol.34 (6), p.126-138
1. Verfasser: 洪泉寿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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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去司法行政化,让法院回归审判中心工作,一直是我国审判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心。法院职权由审判权、审判辅助权、司法行政权三部分构成,基于这一特性的职权划分及平衡是法院内设机构重构的根本前提。因而,法院内设机构的重构须以其职权三元性界定为逻辑起点,划分为司法行政部门、审判辅助部门与审判部门三种类型,并根据审判权的核心地位、司法行政权及审判辅助权的服从性与协助性特性,依效率原则、规范原则及平行模式对权责职进行重构。同时,要健全各职权的协调与制约机制,积极发挥法官会议的作用,使各类权力实现科学分工协调与高效运行。
ISSN:1674-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