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文化引论
程序法文化是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和一定民族范围的人们对各种程序性法律、制度、观念和一系列程序活动的整体性认识和评价,程序法文化具有抽象性、地域性、多元性、群体性和延续性等特点。程序法文化有制度程序法文化与观念程序法文化、传统程序法文化与现代程序法文化、西方程序法文化与中国程序法文化之分。中国传统程序法文化以尊尚权力、程序实体混同、程序虚无、“厌讼”等为特质,中国现代程序法文化则以尊重权利、程序独立、程序法治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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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时代法学 2011, Vol.9 (1), p.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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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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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程序法文化是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和一定民族范围的人们对各种程序性法律、制度、观念和一系列程序活动的整体性认识和评价,程序法文化具有抽象性、地域性、多元性、群体性和延续性等特点。程序法文化有制度程序法文化与观念程序法文化、传统程序法文化与现代程序法文化、西方程序法文化与中国程序法文化之分。中国传统程序法文化以尊尚权力、程序实体混同、程序虚无、“厌讼”等为特质,中国现代程序法文化则以尊重权利、程序独立、程序法治为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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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769X |
DOI: | 10.3969/j.issn.1672-769X.2011.0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