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机制研究

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对全球经贸规则治理的参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设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以期满足国际市场主体对跨境纠纷解决的需求.作为供给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公共产品,服务于全球的目标决定了各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制度构建应秉持国际化的视野,凸显诉讼的既有特色并借鉴商事仲裁的制度优势.然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现行审判制度与上述理念存在一定的距离,暴露出管辖未突破实际联系的桎梏、审级过高以及裁判缺乏可执行性等缺陷.展望未来发展之路,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以迈向国际的开放姿态,做好顶层设计,突破实际联系原则,扩大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重构国际商事法庭的救济机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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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1, Vol.49 (1), p.47-54
1. Verfasser: 林福辰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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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对全球经贸规则治理的参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设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以期满足国际市场主体对跨境纠纷解决的需求.作为供给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公共产品,服务于全球的目标决定了各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制度构建应秉持国际化的视野,凸显诉讼的既有特色并借鉴商事仲裁的制度优势.然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现行审判制度与上述理念存在一定的距离,暴露出管辖未突破实际联系的桎梏、审级过高以及裁判缺乏可执行性等缺陷.展望未来发展之路,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以迈向国际的开放姿态,做好顶层设计,突破实际联系原则,扩大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重构国际商事法庭的救济机制,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促进裁判的域外承认与执行,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全球经贸的治理.
ISSN:1000-5315
DOI:10.13734/j.cnki.1000-5315.202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