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成及治理机制——基于四川崇州调研案例的分析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有重要作用。剖析四川省崇州市的典型案例发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外嵌性要素市场对提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化水平和降低交易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控制权和剩余利润分配的内部治理和基于“制度规制”的外部治理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效率。这一研究为解决“谁来种地”、“科学种地”和“专业化种地”等提供了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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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Vol.44 (2), p.44-50
1. Verfasser: 刘灿 黄城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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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有重要作用。剖析四川省崇州市的典型案例发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外嵌性要素市场对提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化水平和降低交易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控制权和剩余利润分配的内部治理和基于“制度规制”的外部治理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效率。这一研究为解决“谁来种地”、“科学种地”和“专业化种地”等提供了案例参考。
ISSN:1000-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