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认定及法律效果
D922.291.91;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只规定了构成要件,缺乏对法律效果的规定,是一个不完全性法条,通过相关案例的检索发现司法裁判中更加强调法律责任的落实,法院对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采取谨慎的"相对无效说".理论上效力样态较为多元,但不能完全放在民法的合同框架中进行讨论;可通过对可撤销效力的吸纳来扩张效力样态,实现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的民商合一.效力的不同将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和责任,非法股份回购协议被认定为有效或无效都有其相应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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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莆田学院学报 2023, Vol.30 (6), p.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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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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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D922.291.91;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只规定了构成要件,缺乏对法律效果的规定,是一个不完全性法条,通过相关案例的检索发现司法裁判中更加强调法律责任的落实,法院对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采取谨慎的"相对无效说".理论上效力样态较为多元,但不能完全放在民法的合同框架中进行讨论;可通过对可撤销效力的吸纳来扩张效力样态,实现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的民商合一.效力的不同将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和责任,非法股份回购协议被认定为有效或无效都有其相应的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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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4143 |
DOI: | 10.3969/j.issn.1672-4143.2023.06.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