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用地研究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中作物种类和耕种收养等方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也对其发展所需配套的设施用地提出新的要求.研究发现:现阶段设施用地存在:违规具有难辨性,存在"打擦边球"的隐患;政策标准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选址存在随意性管理缺乏规划引导;基层监管存在责任缺位等问题.提出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用地的对策建议:根据类型差异,制定分类化标准;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合理布局;运用现代手段,创新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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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农业经济 2021 (8), p.87-89
Hauptverfasser: 王晓莺, 宁爱凤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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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中作物种类和耕种收养等方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也对其发展所需配套的设施用地提出新的要求.研究发现:现阶段设施用地存在:违规具有难辨性,存在"打擦边球"的隐患;政策标准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选址存在随意性管理缺乏规划引导;基层监管存在责任缺位等问题.提出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用地的对策建议:根据类型差异,制定分类化标准;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合理布局;运用现代手段,创新监管方式.
ISSN:1001-6139
DOI:10.3969/j.issn.1001-6139.2021.0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