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兼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
将法律与统治阶级的意志等同起来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本质是社会生产力创造的人们特定的交往关系的体现。资产阶级法权依附于它的经济关系,因而资本主义法律并不只是保障资产阶级的特权,而是保障所有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最终保障资本能够持续获取利润——这决定了资本主义法律的先进性、局限性和历史性:相对于从前的人治和权治,资本主义法律实现了市民生活的“普遍人权”;然而,这种人权维护的是利己主义的原子式个人的市民交往关系,随着这种交往关系的终结,法律也将走向消亡。...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宁夏社会科学 2011 (6), p.4-7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将法律与统治阶级的意志等同起来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本质是社会生产力创造的人们特定的交往关系的体现。资产阶级法权依附于它的经济关系,因而资本主义法律并不只是保障资产阶级的特权,而是保障所有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最终保障资本能够持续获取利润——这决定了资本主义法律的先进性、局限性和历史性:相对于从前的人治和权治,资本主义法律实现了市民生活的“普遍人权”;然而,这种人权维护的是利己主义的原子式个人的市民交往关系,随着这种交往关系的终结,法律也将走向消亡。 |
---|---|
ISSN: | 1002-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