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发展观:中小公司治理模式研究——基于672家中小公司实地与问卷调查
内源性融资决定中小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其发展受内外部因素约束具有自组织特征。董事会不仅具有决策、执行职能,而且还兼有监督职能和股东大会基本职能,并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该结构中,经理层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实质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监督和激励成为了相互监督、约束、惩罚的内部相互委托一代理制衡机制,委托一代理问题成为了监督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合一的内部相互委托一代理的重要组织管理模式。其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以及小股东搭便车和代理人机会主义等公司病症不复存在。针对该模式所具有的中国本土特色的自我保障、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效率特点,并根据本土中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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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Nan kai guan li ping lun 2008-02, Vol.11 (1), p.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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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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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内源性融资决定中小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其发展受内外部因素约束具有自组织特征。董事会不仅具有决策、执行职能,而且还兼有监督职能和股东大会基本职能,并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该结构中,经理层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实质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监督和激励成为了相互监督、约束、惩罚的内部相互委托一代理制衡机制,委托一代理问题成为了监督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合一的内部相互委托一代理的重要组织管理模式。其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以及小股东搭便车和代理人机会主义等公司病症不复存在。针对该模式所具有的中国本土特色的自我保障、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效率特点,并根据本土中小公司发展过程,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完善内部组织制度,防范绝对权威,以保障中小公司运行效率;2.建立董事会会议信息披露及会议议题实名制制度,以防范卸责行为的发生;3,建立内部竞争、淘汰制度,并随着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公司不断发展,逐步引入外部人代理,完善三会分立;4,建立董事会成员内部职工代表制度,以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劳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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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3448 |
DOI: | 10.3969/j.issn.1008-3448.2008.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