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和谐价值及其在法价值体系中的位阶——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背景
法的价值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动态的,体系中不同的价值在不同时期的位阶是不同的。法的和谐价值自古有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观念和需要的变化,人们对和谐产生了更高的法律需求。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对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基本的条件。同时,和谐程度也是人的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尺。重视法的和谐价值,研究并实现法的和谐价值。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理论界 2006-10 (10), p.10-11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法的价值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动态的,体系中不同的价值在不同时期的位阶是不同的。法的和谐价值自古有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观念和需要的变化,人们对和谐产生了更高的法律需求。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对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基本的条件。同时,和谐程度也是人的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尺。重视法的和谐价值,研究并实现法的和谐价值。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
---|---|
ISSN: | 1003-6547 |
DOI: | 10.3969/j.issn.1003-6547.2006.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