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约的承诺与再谈判

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或PPP项目出现的违约风险中,最典型的就是承诺与再谈判问题。它不但降低了合约履行程度,而且通过锁定效应提高了合约的转换成本。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文章从现阶段我国特许经营合约的两种模式(单层委托代理和双层委托代理)出发,讨论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约中委托人(政府)与代理人(项目公司)的承诺问题。同时,从完全合约理论视角探讨防止再谈判的合约、委托人可以观察到代理人努力水平时的再谈判、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努力水平时的再谈判等问题,并从不完全合约理论视角,探讨资产控制权影响事前效率的再谈判、特殊的不完全合约即不确定合约的再谈判、是否考虑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的再谈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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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晋阳学刊 2019-04 (2), p.89-100
1. Verfasser: 冯中越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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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或PPP项目出现的违约风险中,最典型的就是承诺与再谈判问题。它不但降低了合约履行程度,而且通过锁定效应提高了合约的转换成本。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文章从现阶段我国特许经营合约的两种模式(单层委托代理和双层委托代理)出发,讨论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约中委托人(政府)与代理人(项目公司)的承诺问题。同时,从完全合约理论视角探讨防止再谈判的合约、委托人可以观察到代理人努力水平时的再谈判、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努力水平时的再谈判等问题,并从不完全合约理论视角,探讨资产控制权影响事前效率的再谈判、特殊的不完全合约即不确定合约的再谈判、是否考虑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的再谈判等问题。
ISSN:1000-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