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被遗忘权"制度的构建

D9; "被遗忘权"是一种人格权利,通过要求采取删除、 屏蔽等措施以阻止个人信息在网络进一步扩散,从而达到使大众在客观上遗忘该个人信息的目的.作为在互联网和大数据语境下衍生的新型权利,"被遗忘权"已脱离传统隐私权的范畴,成为个人信息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本着优先保护人格利益的价值取向,个人信息主体得以向信息处理主体行使"被遗忘权"并要求删除、 屏蔽违法性和无用性的信息,但在历史研究等学术领域可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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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12), p.69-80
1. Verfasser: 罗勇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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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D9; "被遗忘权"是一种人格权利,通过要求采取删除、 屏蔽等措施以阻止个人信息在网络进一步扩散,从而达到使大众在客观上遗忘该个人信息的目的.作为在互联网和大数据语境下衍生的新型权利,"被遗忘权"已脱离传统隐私权的范畴,成为个人信息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本着优先保护人格利益的价值取向,个人信息主体得以向信息处理主体行使"被遗忘权"并要求删除、 屏蔽违法性和无用性的信息,但在历史研究等学术领域可为例外.
ISSN:1000-5072
DOI:10.3969/j.issn.1000-5072.2018.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