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集资地方立法的制度设计路径——以信任和风险控制为视角
我国现有的非法集资治理绩效低下,按照个体主义的进路分析,其原因在于现有治理措施没有阻止集资行为双方信任的建立。民间融资的历史与特点、政府治理技术的不足既促成了集资行为双方的信任,也成为了风险生成并集聚的渊薮。信任的结构特征决定了信任蕴含着风险,市场上的融资双方要实现不同范围内的资金配置,就必须通过恰当的风险控制机制解除不同条件下的信任困境。因此,地方政府治理非法集资立法的制度设计路径就是让具有恰当风险控制机制的融资方式替代非法集资行为解决市场的融资需求和阻断非法集资双方信任的建立,并引导参与集资的群众以理性的方法解除信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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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经济研究导刊 2017 (6), p.191-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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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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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我国现有的非法集资治理绩效低下,按照个体主义的进路分析,其原因在于现有治理措施没有阻止集资行为双方信任的建立。民间融资的历史与特点、政府治理技术的不足既促成了集资行为双方的信任,也成为了风险生成并集聚的渊薮。信任的结构特征决定了信任蕴含着风险,市场上的融资双方要实现不同范围内的资金配置,就必须通过恰当的风险控制机制解除不同条件下的信任困境。因此,地方政府治理非法集资立法的制度设计路径就是让具有恰当风险控制机制的融资方式替代非法集资行为解决市场的融资需求和阻断非法集资双方信任的建立,并引导参与集资的群众以理性的方法解除信任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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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291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