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主体利益目标及其规制分析
我国房地产市场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房地产商和购房者。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房地产商,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销售商;购房者,包括满足消费需求的购房者和满足投资需求的购房者。各类市场主体,他们追求的利益目标各不相同。作为宏观调控者,中央政府希望房价合理、稳定;作为土地租金收入者和房地产业发展波及作用的受益者,各级地方政府具有希望房价上涨的内在冲动。在"买涨不买跌"的市场格局下,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满足投资需求的购房者无不希望房价上升;只有满足消费需求的购房者希望房价合理,最好有所下降。我国人多地少、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对房地产业加强规制和调控具有特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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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经济研究导刊 2010 (23), p.192-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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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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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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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我国房地产市场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房地产商和购房者。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房地产商,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销售商;购房者,包括满足消费需求的购房者和满足投资需求的购房者。各类市场主体,他们追求的利益目标各不相同。作为宏观调控者,中央政府希望房价合理、稳定;作为土地租金收入者和房地产业发展波及作用的受益者,各级地方政府具有希望房价上涨的内在冲动。在"买涨不买跌"的市场格局下,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满足投资需求的购房者无不希望房价上升;只有满足消费需求的购房者希望房价合理,最好有所下降。我国人多地少、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对房地产业加强规制和调控具有特殊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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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291X |
DOI: | 10.3969/j.issn.1673-291X.2010.23.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