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股利承诺制度与投资者保护——基于一个准自然实验
F275; 分红权作为投资者的基本权利,对投资者尤为重要,但一些上市公司的非理性分红行为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侵害.为此,证监会于2011年提出IPO股利承诺制度,要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市后3年的股利分配做出 自愿性承诺.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控股股东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在上市后3年内不能自由流通.基于这样的制度背景,以IPO股利承诺制度的推出作为准自然实验,研究IPO股利承诺制度的投资者保护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并检验政策的传导路径.选取2006年至2018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结合IPO股利承诺制度要求披露的、控股股份无法公开流通的两个"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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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管理科学 2023, Vol.36 (2), p.11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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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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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F275; 分红权作为投资者的基本权利,对投资者尤为重要,但一些上市公司的非理性分红行为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侵害.为此,证监会于2011年提出IPO股利承诺制度,要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市后3年的股利分配做出 自愿性承诺.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控股股东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在上市后3年内不能自由流通.基于这样的制度背景,以IPO股利承诺制度的推出作为准自然实验,研究IPO股利承诺制度的投资者保护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并检验政策的传导路径.选取2006年至2018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结合IPO股利承诺制度要求披露的、控股股份无法公开流通的两个"3年"特征,将上市不足3年的公司作为实验组,建立双重差分模型展开分析.研究结果表明,IPO股利承诺制度存在两种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方式,可归纳为增加收益和抑制掏空;该制度显著降低了实验组公司的现金股利水平,是因抑制掏空效应较强所导致的,不代表制度失效;政策效应在国有公司中表现为增加收益,在非国有公司中表现为抑制掏空.进一步检验发现,随着公司上市年龄的增加,政策效应出现衰减,在上市满3年后彻底消失.并且,股利承诺力度与上市后的股利支付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股利承诺内容对上市后的股利分配具有约束作用,存在IPO股利承诺制度-上市公司股利承诺内容-上市后实际股利分配的政策传导路径.对投资者有益的现金分红需要行政监管引导,是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结果,研究结果从这一视角赋予结果模型新的内涵,为金融监管的深化改革提供实证支持,为股利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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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0334 |
DOI: | 10.3969/j.issn.1672-0334.2023.0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