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改革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将矿业用地使用权不加区别地一律作为建设用地对待,导致以此为基础设置的矿业用地取得方式,存在违反土地征收条件、造成矿业权人事实上可能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矿业用地使用完毕被大量闲置、矿业权人为减少用地成本违法使用土地等诸多问题,应对现行矿业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进行改革,改革的方法可以是制定专门的矿业用地规范也可以是在对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的基础上丰富矿业用地的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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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湖南社会科学 2011 (3), p.9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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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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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将矿业用地使用权不加区别地一律作为建设用地对待,导致以此为基础设置的矿业用地取得方式,存在违反土地征收条件、造成矿业权人事实上可能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矿业用地使用完毕被大量闲置、矿业权人为减少用地成本违法使用土地等诸多问题,应对现行矿业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进行改革,改革的方法可以是制定专门的矿业用地规范也可以是在对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的基础上丰富矿业用地的取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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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5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