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榷议
随着岭南文化研究的拓展和深入,有学者提出了建立“岭南学”的构想,这对于提升岭南文化研究的学术性具有重要意义。“岭南学”作为一门学问,当然应该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不过,就目前学界的讨论看,其研究对象似乎过于宽泛。有学者提出:“以岭南地区的历史人文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着岭南地区所开展的涉及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文学、语言学、建筑学、传统及现代工艺等人文与自然学科的基础性与综合性研究,均属‘岭南学’的范畴。”(吴承学、翁筱曼:《“岭南学”刍议》,《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这样界定的研究对象虽然限于“历史人文现象”,但似存在将原分属于人文学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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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Xue bao. She hui ke xue ban 2008-08 (4), p.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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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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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随着岭南文化研究的拓展和深入,有学者提出了建立“岭南学”的构想,这对于提升岭南文化研究的学术性具有重要意义。“岭南学”作为一门学问,当然应该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不过,就目前学界的讨论看,其研究对象似乎过于宽泛。有学者提出:“以岭南地区的历史人文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着岭南地区所开展的涉及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文学、语言学、建筑学、传统及现代工艺等人文与自然学科的基础性与综合性研究,均属‘岭南学’的范畴。”(吴承学、翁筱曼:《“岭南学”刍议》,《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这样界定的研究对象虽然限于“历史人文现象”,但似存在将原分属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众多学科的研究对象“拼凑”起来的趋向,其研究主体似不够明晰,也难以形成“岭南学”的特色和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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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5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