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结构改革的日本实践:背景、措施与启示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奠定我国集体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我国集体林业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已有的研究主要着眼于集体林改的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性实践研究,与国外的相关比较研究鲜见.我国集体林业所有制和日本民有林的性质极为相近,且均为小规模经营,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日本推进林业结构改革政策是在林业与其它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山村人口急剧流出,低价进口材打压日本国产材,林业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展开的.自1964年《林业基本法》实施以来,日本展开林业结构改革,先后采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和政策,严格制定计划和标准,构建融资平台,采取差异性措施等手段,奠定了日本林业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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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4, Vol.15 (2), p.6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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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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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奠定我国集体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我国集体林业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已有的研究主要着眼于集体林改的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性实践研究,与国外的相关比较研究鲜见.我国集体林业所有制和日本民有林的性质极为相近,且均为小规模经营,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日本推进林业结构改革政策是在林业与其它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山村人口急剧流出,低价进口材打压日本国产材,林业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展开的.自1964年《林业基本法》实施以来,日本展开林业结构改革,先后采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和政策,严格制定计划和标准,构建融资平台,采取差异性措施等手段,奠定了日本林业现代化的基础.借鉴日本经验,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该立足国情,加强理论研究,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把握林业生产经营特点,注重林改"硬件"和"软件"改革同时并进,加强林改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明确实施主体的差异性,构建系统的管理协调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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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9272 |
DOI: | 10.14067/j.cnki.1673-9272.2021.0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