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结构变动与地区产出波动

F061.5;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完善税制结构体系是必要的,但幅度必须适当.检验2000-2018年我国税制结构变动与地区产出波动的影响机制以及就业结构对其的重要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以直接税占比、间接税占比、房产税占比衡量的税制结构变动会负向影响地区产出,且各影响因素的作用有明显的差异;税制结构变动对产出的影响,表现为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对于不同经济属性、地理区位的省份,其影响效果存在明显的不同;税制结构变动显著的通过就业渠道影响地区产出变动.在调整税制结构的过程中,政策执行者需要采取配套的就业措施,以减轻在优化税制结构过程中,提高各税种比例所造成的效率损失....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黑河学院学报 2024, Vol.15 (1), p.46-78
Hauptverfasser: 史晓红, 江泽源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F061.5;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完善税制结构体系是必要的,但幅度必须适当.检验2000-2018年我国税制结构变动与地区产出波动的影响机制以及就业结构对其的重要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以直接税占比、间接税占比、房产税占比衡量的税制结构变动会负向影响地区产出,且各影响因素的作用有明显的差异;税制结构变动对产出的影响,表现为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对于不同经济属性、地理区位的省份,其影响效果存在明显的不同;税制结构变动显著的通过就业渠道影响地区产出变动.在调整税制结构的过程中,政策执行者需要采取配套的就业措施,以减轻在优化税制结构过程中,提高各税种比例所造成的效率损失.
ISSN:1674-9499
DOI:10.3969/j.issn.1674-9499.2024.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