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治理原理”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意义
当代中国治理面临着诸多复杂问题需要解决,中共十九大报告对此提出了诸多要求,辅助性原则对此提供了丰富的启示。辅助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权力要“自下而上”地配置和行使,“尽可能在贴近公民的基层决策”。对辅助性原则的核心内涵,应予以强调并重点阐发,这一内涵宜称为“在地治理原理”。“在地治理原理”的内涵:公民、个人与其他自然单位在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决策权优先向治理事务所在的层次(尤其是基层)配置;下级治理单位之权力具有相对独立性。它意味着,相对于纵向治理关系中的各类上级,公民个人、基层政权、下级机关之治理作用更应当受到重视,各层级有效作用之发挥才能使政府内外各治理层级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善治。“在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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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Vol.21 (1), p.2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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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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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当代中国治理面临着诸多复杂问题需要解决,中共十九大报告对此提出了诸多要求,辅助性原则对此提供了丰富的启示。辅助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权力要“自下而上”地配置和行使,“尽可能在贴近公民的基层决策”。对辅助性原则的核心内涵,应予以强调并重点阐发,这一内涵宜称为“在地治理原理”。“在地治理原理”的内涵:公民、个人与其他自然单位在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决策权优先向治理事务所在的层次(尤其是基层)配置;下级治理单位之权力具有相对独立性。它意味着,相对于纵向治理关系中的各类上级,公民个人、基层政权、下级机关之治理作用更应当受到重视,各层级有效作用之发挥才能使政府内外各治理层级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善治。“在地治理原理”对当代中国治理及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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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1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