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律令》所反映的汉代告诉制度
告诉是行为人主动揭发他人或自身罪行的行为。汉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告诉制度。汉代的告诉制度可分为告发和自告。告发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告诉行为;汉代法律对告发主体的身份、年龄、告发的时间均作了一些限制规定;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职务上牵连关系人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同时禁止匿名告发。主动告发他人犯罪的予以一定的奖励,错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诬告和告不审。自告是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坦陈自我罪行的行为;根据汉律规定,有罪而先自告者可获得一定的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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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7-06 (3), p.98-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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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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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告诉是行为人主动揭发他人或自身罪行的行为。汉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告诉制度。汉代的告诉制度可分为告发和自告。告发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告诉行为;汉代法律对告发主体的身份、年龄、告发的时间均作了一些限制规定;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职务上牵连关系人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同时禁止匿名告发。主动告发他人犯罪的予以一定的奖励,错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诬告和告不审。自告是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坦陈自我罪行的行为;根据汉律规定,有罪而先自告者可获得一定的减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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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4622 |
DOI: | 10.3969/j.issn.1008-4622.2007.0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