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律令》所反映的汉代告诉制度

告诉是行为人主动揭发他人或自身罪行的行为。汉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告诉制度。汉代的告诉制度可分为告发和自告。告发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告诉行为;汉代法律对告发主体的身份、年龄、告发的时间均作了一些限制规定;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职务上牵连关系人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同时禁止匿名告发。主动告发他人犯罪的予以一定的奖励,错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诬告和告不审。自告是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坦陈自我罪行的行为;根据汉律规定,有罪而先自告者可获得一定的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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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7-06 (3), p.98-105
1. Verfasser: 程政举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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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告诉是行为人主动揭发他人或自身罪行的行为。汉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告诉制度。汉代的告诉制度可分为告发和自告。告发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告诉行为;汉代法律对告发主体的身份、年龄、告发的时间均作了一些限制规定;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职务上牵连关系人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同时禁止匿名告发。主动告发他人犯罪的予以一定的奖励,错告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诬告和告不审。自告是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坦陈自我罪行的行为;根据汉律规定,有罪而先自告者可获得一定的减免处罚。
ISSN:1008-4622
DOI:10.3969/j.issn.1008-4622.2007.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