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惯例在我国的适用条件
从国际商事惯例在我国适用的相关理论分歧出发,针对目前国际商事惯例适用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指出目前我国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存在的问题,对国际商事惯例适用的条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国际商事惯例首先应在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没有相同规定的条件下适用,国际商事惯例适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当事人须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惯例存在,国际商事惯例适用应以当事人存在合意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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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2, Vol.27 (1), p.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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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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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从国际商事惯例在我国适用的相关理论分歧出发,针对目前国际商事惯例适用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指出目前我国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存在的问题,对国际商事惯例适用的条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国际商事惯例首先应在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没有相同规定的条件下适用,国际商事惯例适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当事人须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惯例存在,国际商事惯例适用应以当事人存在合意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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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1646 |
DOI: | 10.3969/j.issn.1673-1646.2011.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