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企业通过破产逃避银行债务
DF411.92; 许多企业的破产,以牺牲银行利益为代价。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立法滞后和不完善、企业无视法律和政策、政府对企业破产过分干预、银行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等诸多方面。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的措施包括:修订和完善《破产法》及其配套法规;理顺银行和企业的信用关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银企关系;充分利用法律手段,防止企业利用分立、兼并与破产相结合的方式,悬空银行债务;为保证银行信贷债权的顺利实现,银行应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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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河北法学 2002, Vol.20 (z1), p.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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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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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DF411.92; 许多企业的破产,以牺牲银行利益为代价。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立法滞后和不完善、企业无视法律和政策、政府对企业破产过分干预、银行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等诸多方面。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的措施包括:修订和完善《破产法》及其配套法规;理顺银行和企业的信用关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银企关系;充分利用法律手段,防止企业利用分立、兼并与破产相结合的方式,悬空银行债务;为保证银行信贷债权的顺利实现,银行应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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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3933 |
DOI: | 10.3969/j.issn.1002-3933.2002.z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