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问题探索
当前,国家法治建设进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围大势所趋,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虽然实践中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规范性文件范围不一致、内涵不明确、程序待商榷等问题,但可以通过规范内容、程序等途径,统一范围、明确内涵,并建议采取人大依职权审查模式以及在修改、撤销权的行使程序加强口头和书面沟通等解决路径和方法,同时,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增强地方两院“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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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3-10, Vol.35 (5), p.5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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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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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当前,国家法治建设进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围大势所趋,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虽然实践中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规范性文件范围不一致、内涵不明确、程序待商榷等问题,但可以通过规范内容、程序等途径,统一范围、明确内涵,并建议采取人大依职权审查模式以及在修改、撤销权的行使程序加强口头和书面沟通等解决路径和方法,同时,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增强地方两院“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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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6-8752 |
DOI: | 10.13310/j.cnki.gzjy.2023.05.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