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背景下单位犯罪附随后果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附随后果会对国家、政府和其他相关方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单位犯罪附随后果的适用应当被严格限制.单位犯罪附随后果有正当与非正当之分,职业禁止在性质上属于保安处分,其唯一功能在于补足刑罚的犯罪预防效果,对犯罪单位适用不会有损刑罚的权威性,在满足必要性原则和关联性原则的前提下属于正当的单位犯罪附随后果.相反,出于维护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地位,在罪后不能由行政机关作出犯罪附随后果的决定,属于不正当的单位犯罪附随后果,但是不排除"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职业禁止这一决定性条款的执行性条款.在刑罚和正当性单位犯罪附随后果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构建单位的"犯罪前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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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西部法学评论 2023 (5), p.89-104
1. Verfasser: 曹岚欣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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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单位犯罪附随后果会对国家、政府和其他相关方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单位犯罪附随后果的适用应当被严格限制.单位犯罪附随后果有正当与非正当之分,职业禁止在性质上属于保安处分,其唯一功能在于补足刑罚的犯罪预防效果,对犯罪单位适用不会有损刑罚的权威性,在满足必要性原则和关联性原则的前提下属于正当的单位犯罪附随后果.相反,出于维护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地位,在罪后不能由行政机关作出犯罪附随后果的决定,属于不正当的单位犯罪附随后果,但是不排除"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职业禁止这一决定性条款的执行性条款.在刑罚和正当性单位犯罪附随后果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构建单位的"犯罪前科"制度,防止单位因遭受隐性歧视而造成利益的二次损害.在单位犯罪组织体固有责任论转向的背景下,还可以充分运用刑事合规这一兼具社会防卫与经济效益双重功能的手段"取代"单位犯罪附随后果的适用,并将这一"取代"措施延长至罪后阶段.
ISSN:1674-3687
DOI:10.3969/j.issn.1674-3687.2023.0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