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的救济制度
D919.3; 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的救济制度面临着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强制医疗行政化色彩浓重和事后救济途径匮乏等问题。在比较和分析域外有关精神病人处遇救济制度以及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应当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的救济制度,即确立精神病人的自主委托权、完善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确立精神病人处遇的司法介入程序、尊重精神病患者人权、引入精神疾病的复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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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法治研究 2012 (12), p.7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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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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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D919.3; 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的救济制度面临着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强制医疗行政化色彩浓重和事后救济途径匮乏等问题。在比较和分析域外有关精神病人处遇救济制度以及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应当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的救济制度,即确立精神病人的自主委托权、完善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确立精神病人处遇的司法介入程序、尊重精神病患者人权、引入精神疾病的复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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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4-1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