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法学属性的四重逻辑
法学学科建设要符合社会主义文化的办学方向,就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法学属性要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发展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实现外延式发展为历史逻辑;要从法学学科研究引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范式实现创造性发展为范式逻辑;要从法学学科研究贯穿马克思主义思想实现内涵式发展为理论逻辑;要从法学学科建设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质,决定了它必须在回应更多法学问题上才能获得持久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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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0-12, Vol.29 (6), p.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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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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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法学学科建设要符合社会主义文化的办学方向,就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法学属性要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发展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实现外延式发展为历史逻辑;要从法学学科研究引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范式实现创造性发展为范式逻辑;要从法学学科研究贯穿马克思主义思想实现内涵式发展为理论逻辑;要从法学学科建设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质,决定了它必须在回应更多法学问题上才能获得持久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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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4-5787 |
DOI: | 10.13887/j.cnki.jccee.202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