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兼论组建中国金融法院、中国金融检察院
F830.2; 如何有效防范、化解我国银行业巨额不良信贷资产,是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界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提出了组建中国金融法院,防范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新思路;论证了建立中国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即组建直归中央金融工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中国金融法院,直归中央金融纪检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中国金融检察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设计了建立三级中国金融法院、中国金融检察院的创建模式、管理范围和业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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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财经问题研究 2000 (9), p.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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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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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F830.2; 如何有效防范、化解我国银行业巨额不良信贷资产,是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界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提出了组建中国金融法院,防范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新思路;论证了建立中国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即组建直归中央金融工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中国金融法院,直归中央金融纪检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中国金融检察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设计了建立三级中国金融法院、中国金融检察院的创建模式、管理范围和业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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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176X |
DOI: | 10.3969/j.issn.1000-176X.2000.09.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