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乃心之“生”———对刘咸?“性善论”的补充
刘咸?以“生”为善之准作为根本前提,从而提出“自当一体”之论。此论固然能够回应“性无善恶说”“性超善恶说”“善恶并存说”“善恶不可知说”“善恶后天决定说”等学说对孟子“性善论”的挑战。但是其以“生”为善之准,容易使人误解此“生”指“肉体”之“生”。如此,则一方面无法解释“弱肉强食”为何在动物为自然、为善,在人则为自然之变、为恶,以及无法回应康德、李泽厚所谓的“人性善”只是一种“有情”设定而并非真的“人性善”的观点;另一方面,也无法解释孔子“杀身成仁”、孟子“舍生取义”的道德选择问题。故应在刘咸? 的思想脉络上进一步补充明确其所谓“生”为善之准之“生”当指万物之性之自然、本然、当然之“生”,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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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教育學報 2023-02, Vol.19 (1), p.18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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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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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刘咸?以“生”为善之准作为根本前提,从而提出“自当一体”之论。此论固然能够回应“性无善恶说”“性超善恶说”“善恶并存说”“善恶不可知说”“善恶后天决定说”等学说对孟子“性善论”的挑战。但是其以“生”为善之准,容易使人误解此“生”指“肉体”之“生”。如此,则一方面无法解释“弱肉强食”为何在动物为自然、为善,在人则为自然之变、为恶,以及无法回应康德、李泽厚所谓的“人性善”只是一种“有情”设定而并非真的“人性善”的观点;另一方面,也无法解释孔子“杀身成仁”、孟子“舍生取义”的道德选择问题。故应在刘咸? 的思想脉络上进一步补充明确其所谓“生”为善之准之“生”当指万物之性之自然、本然、当然之“生”,而非“肉体”之“生”。而人之“生”乃心之“生”,异于草木之“生”、异于犬马之“生”。心之“生”即“仁”,“仁”乃朱熹、王阳明、亚里士多德所谓“心之德性”。此“心之德性”异于禽兽草木之德性,异于耳目之德性,异于鞋匠、木匠、琴手之德性。此心之德性应接于物而生“情”,乃“人性善”的具体表现。此心之德性“人皆有之”,乃“天之所与我者”、“非由外铄也,我固有之也”,故人之性善毋庸置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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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3-1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