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若干思考
<正> 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期吸引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办企业制定的,执行几年来,对促进对外开放,鼓励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深入,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加以改革完善。一、关于改革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应遵循的原则。 1.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企业(公司)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主要税种,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各国都很重视运用税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系主权国家,在改革、完善涉外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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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国际税收 1988 (4), p.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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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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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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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正> 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期吸引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办企业制定的,执行几年来,对促进对外开放,鼓励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深入,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加以改革完善。一、关于改革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应遵循的原则。 1.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企业(公司)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主要税种,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各国都很重视运用税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系主权国家,在改革、完善涉外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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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5-6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