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维稳与社会治理:功能解释及限度——南通大调解再认识

当前的大调解,是维稳逻辑下的产物。通过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稳定是大调解最根本的功能和取向。党政主导的运作模式、维护稳定的动力(压力)机制、解纷机制的可接近性、纠纷类型的适合性、纠纷当事人的需求等保证了大调解的有效运作和功能实现。但是维稳思路下的大调解也存在难以避免的局限。大调解的进一步发展,应当从“政府全能型”转向政府一社会互动型,从“政治阴影下的调解”转向“法律阴影下的调解”,从“事后救火型”转向事后救火与事先预防并重型,也就是转向社会治理逻辑的大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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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 p.34-38
1. Verfasser: 周望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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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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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当前的大调解,是维稳逻辑下的产物。通过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稳定是大调解最根本的功能和取向。党政主导的运作模式、维护稳定的动力(压力)机制、解纷机制的可接近性、纠纷类型的适合性、纠纷当事人的需求等保证了大调解的有效运作和功能实现。但是维稳思路下的大调解也存在难以避免的局限。大调解的进一步发展,应当从“政府全能型”转向政府一社会互动型,从“政治阴影下的调解”转向“法律阴影下的调解”,从“事后救火型”转向事后救火与事先预防并重型,也就是转向社会治理逻辑的大调解。
ISSN:1001-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