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惩罚性赔偿可以引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中国的《合同法》保留了近代商法的思维,其体系设置没有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之分,但是其中的许多制度却直接采纳了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而该部国际立法则明确规定将民事合同排除在外.这说明在市场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处理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自《合同法》出台之后已经针舛不同的合同类型。做出了多部司法解释。其中最引入注意的是200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为在这部司法解释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中,把“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到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之中来。这一原则的引入曾引来广泛争议,因为惩罚性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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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 Vol.13 (8), p.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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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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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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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中国的《合同法》保留了近代商法的思维,其体系设置没有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之分,但是其中的许多制度却直接采纳了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而该部国际立法则明确规定将民事合同排除在外.这说明在市场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处理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自《合同法》出台之后已经针舛不同的合同类型。做出了多部司法解释。其中最引入注意的是200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为在这部司法解释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中,把“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到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之中来。这一原则的引入曾引来广泛争议,因为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与民法制度中一贯采用的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对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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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5-8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