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政治与诺奇克“最低限度的国家”之比较

权力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老子的无为政治亦与此直接相关。老子认为,万物(包括百姓)能够自然地依靠从道获得的德而发展到完美、和谐的状态。君主权力的使用会干涉百姓的自然发展,破坏完美和谐的自然状态,因此,君主应无为。老子承认国家和最高统治者存在的合理性,他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的无为政治更接近于诺奇克的"最低限度的国家"。诺奇克以美好的自然状态来论证国家的起源及存在理由,他的自然状态是国家产生前的"无政府状态"。老子的"自然状态"是百姓的发展不受君主权力干涉的状态,不同于诺奇克,他的"自然状态"只是用来回答君主应如何治理的问题。老子和诺奇克或将百姓的自然作为君主行使权力的界限,或以个人的权利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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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1), p.49-54
1. Verfasser: 王威威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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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权力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老子的无为政治亦与此直接相关。老子认为,万物(包括百姓)能够自然地依靠从道获得的德而发展到完美、和谐的状态。君主权力的使用会干涉百姓的自然发展,破坏完美和谐的自然状态,因此,君主应无为。老子承认国家和最高统治者存在的合理性,他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的无为政治更接近于诺奇克的"最低限度的国家"。诺奇克以美好的自然状态来论证国家的起源及存在理由,他的自然状态是国家产生前的"无政府状态"。老子的"自然状态"是百姓的发展不受君主权力干涉的状态,不同于诺奇克,他的"自然状态"只是用来回答君主应如何治理的问题。老子和诺奇克或将百姓的自然作为君主行使权力的界限,或以个人的权利作为约束国家权力的边界;或认为无为之君可以辅助百姓自然,或认为国家可以保护个人权利。他们的思考有一致性。但是,在老子思想中,自然状态下的百姓并没有权利意识,而在诺奇克的"最低限度的国家"中,国家正是因为保护个人权利的需要而产生的。
ISSN:1001-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