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与法学的交叉研究
引言 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因此,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成为时代的崇高使命。在此背景下,加强文学和法学的跨学科研究有助于发挥文学对法律的积极影响,以促进人们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思维的培养,唤起人们对文学承担的特殊责任的关注,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供有效资源。...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中国社会科学 2015 (8), p.145-158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引言 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因此,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成为时代的崇高使命。在此背景下,加强文学和法学的跨学科研究有助于发挥文学对法律的积极影响,以促进人们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思维的培养,唤起人们对文学承担的特殊责任的关注,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供有效资源。 |
---|---|
ISSN: | 1002-4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