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改革的思路委托经营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以法定形式实行暂时的不同形式的分离是不同形态社会都存在的一般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享有的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同样可以实行暂时的不同形式的分离,使企业对其所属财产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效益和处分四种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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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1987 (3), p.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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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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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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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马克思主义认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以法定形式实行暂时的不同形式的分离是不同形态社会都存在的一般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享有的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同样可以实行暂时的不同形式的分离,使企业对其所属财产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效益和处分四种权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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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7-2101 |